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正其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马正其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3-05-10 10:29:46 来源:重庆日报 评论:0 点击:
(2013年5月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
(2013年5月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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