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教育在线 > 正文

西京学院真的是“一切为了学生”吗?(续)
2013-07-10 15:03:18   来源:新北方网   评论:0 点击:

  ——西京学院要求私密举报,涉嫌袒护,如此潜规,凸显管理问题  2013年7月5日,当有关西京学院辅导员从学生身上谋利的稿件一经曝出,...

  ——西京学院要求私密举报,涉嫌袒护,如此潜规,凸显管理问题

  2013年7月5日,当有关“西京学院辅导员从学生身上谋利”的稿件一经曝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校迫于舆论压力,要求反映人私密举报,据反映,西京学院的这类问题比较普遍,只是这位辅导员对学生的钱财要求更多一些。曾是西京学院08级艺术设计专业的许多学生把此篇稿件在微博上和空间里相互转发和评论,并且通过微博转发给有关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一些社会名流,希望可以借助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引起校方关注此事并且解决问题!

  一、西京学院为何要求知情者私信反映事实?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学生们在微博和空间里将“西京学院真的是‘一切为了学生’吗?”相互转发并评论)

  从微博上和空间里的这么多转发和评论中不难看出,西京学院艺术学院08级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们对辅导员石鹏在校期间的言行极为不满。所以学生们通过这种方式来宣泄压抑已久的情绪。

  校方在这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回复同学们。西京学院学生处的微博中这样回复道:“学校已经开始查处这件事情了,欢迎知情者私信反映有关事实提供证据。”

7.jpg

  (西京学院学生处给同学们的回复意见)

  看到这样的回复意见,不禁使人怀疑:08级的学生早已毕业一年之久,学生们早都已经离校。而西京学院学生处的微博却说“学校已经开始查处这件事情了”。试问校方在没有一个08级学生在校作证的情况下是怎样“查处这件事情”的?难道又是校方在有意袒护辅导员石鹏?再者说,既然这件事情是西京学院08级艺术设计专业全体学生都关注的事情。为何又要以“私信反映情况”的方式来解决此事?为何不能公平、公正、公开的给同学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二、12级学生有苦难言!

  正当有关“西京学院辅导员从学生身上谋利”的稿件曝出后,此稿件的匿名评论竟然达到100多条。除了多数是08级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评论之外,竟然出现其他年级的学生对此稿件进行了匿名评论。

8.jpg

  从上述这些评论上不难看出,12级的学生也正在经受像08级学生同样的境遇。他们也像08级学生一样,在校期间有话不敢说,更不知向谁去诉说,只有在这篇报道发出后进行匿名评论。据悉,现在石鹏担任12级艺术设计装潢专业5个班的辅导员。

  这些都已成为西京学院的一个现象,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不公平对待,不敢说出来,更不知道向谁去说。因为他们都知道,即使是说了校方也不会给解决,校方维护的只是学校的利益,根本不会顾及学生的感受。任校长虽然留下他的电话号码,当时也有学生打电话反映情况,但最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任校长给学生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摆出一副“一切为了学生”的姿态,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对学生没有任何意义。

  三、毕业前期曾强制学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本网接到西京学院08级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反映:就在西京学院08级学生毕业前夕,学校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且按照要求先由学生写申请上报辅导员,才可以领到《就业协议书》。但在当时,大多数同学还是在校上学,许多人并没有找到工作。但为了完成学校教给辅导员老师的任务,几乎08级艺术设计专业的全部学生都被辅导员石鹏强制性的签署就业协议。为了此事辅导员石鹏竟然多次召集同学开班会反复强调。对于那些迟迟不签就业协议的学生,则又以不给毕业证和学士学位相威胁。迫于无奈之下,所有学生都托亲人、朋友或是自己外出花钱找单位盖章签就业协议。甚至有的同学还花钱刻章盖在上面以后上交已完成辅导员下达的任务。最为过分的是辅导员石鹏在某些同学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同学的就业协议签署在某单位,事后才告诉这名同学,说他的就业协议书已经签了,这名同学至今都不知道是谁替他签的就业协议。据这名同学反映:“我发现好多同学和我是一样的,《就业协议书》都没有经过本人就被签完了!为什么这个事情可以直接跳过学生,有人直接把这个东西取走填上?这里边肯定牵扯到利益问题。后来我才听说学校对就业率的考核是通过《就业协议书》,并且每个班的《就业协议书》提早填完的话,说明他的就业问题完成得好,辅导员会得到一些奖金。之所以有这些利益的驱使,才导致了这种行为的产生。这种做法后来又导致了一些学生就业出现了问题。”某同学又说:“学校为了所谓的就业率,老师为了那点奖金,然后就这样做是不是有失对学生的责任心!这也不是一个搞教育的(学校)和一个老师该做的事情啊!”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原则规定: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辅导员石鹏强行迫使学生签署就业协议和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当事人签署就业协议的行为。首先违背了主体合法原则,剥夺了当事人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次,违背了平等协商原则,“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此可见,辅导员石鹏的所作所为已触犯到相关的法律条款,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校方只是一味的强调学校的就业率,根本就不是为了学生着想,聘用的辅导员只需要服从校方下达的指令即可,根本不会考虑学生现在有没有工作?能否签这份《就业协议书》等问题!学校只是通过“三个一切”这样的宣传手段使学生相信校方并且服从学校的一切安排,但学生却不知学校正在侵犯着他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用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和辅导员的利益挂钩,因此才会出现毕业前西京学院辅导员强制要求学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的这个事实。学校这样做,触犯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原则。使学生毕业离校后找工作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侵犯了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从网络媒体报道的西京学院就业率的新闻可以看到这些令人嗔目结舌的数字背后究竟参杂着多少“水分”?这不仅让大家对西京学院的就业率感到质疑,同样也使同学们对西京学院的“三个一切”办学理念产生质疑!

9.jpg
10.jpg

  (网络媒体报道的西京学院就业率情况)

  四、在校期间,学生就是苦力……进女生宿舍从不敲门!

  曾是西京学院08级的学生向本网反映情况说:“在校期间,学生就是苦力,上课期间经常被石鹏叫出去劳动,拔草、浇水,还得给他买饭,有些同学说:‘钱都没有给!’有些同学都是自己掏腰包买的。石鹏打过我们班一个女生耳光,人尽皆知,他让我们本应绚丽多彩的大学时光变得惨淡无光,只担心得罪他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每当学生找他有事,他总是推三阻四的,不会让你顺顺利利的。没素质、辱骂学生,身为一个男辅导员,进女生宿舍从不敲门!和他关系不好的,和他请假,他会以各种的理由为难你,在工作中常带有情绪。很奇怪的就是一个本科生的辅导员怎么能让一个专科生来带我们?收取台历钱,我记得是2010年的年底,我们快放寒假了,石鹏让我们每人交10块钱买学校的纪念台历。我们都不想要,但是没有办法、迫于无奈,也不想得罪他,只好把钱交了,但至今我们都没见过台历。助学金他总给和他关系好的班干部,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据某位同学说:“他(石鹏)多次收取班费,但不知道用在哪了!”

据了解,西京学院给每位辅导员分下一块草地,让他们拔草、浇水。辅导员都是叫自己的学生一起干活。辅导员石鹏上课期间叫学生出来给他干活是经常的事。学生是来学校读书、学文化的,并不是来给给学校当苦力、做免费工人的!上课期间很多学生出来干活,校方领导是真的没看到?还是为了学校的环境有意让辅导员这么做的?为什么

相关热词搜索:西京 学院 真的

上一篇:媒体梳理高考录取骗局 吁当心不法分子惯用伎俩
下一篇: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学科设立动态调整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