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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限购之“限”
2014-11-05 03:22:20   来源:新产经   评论:0 点击:

  《新产经》记者 张希明  10月14日,央行、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要求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可申请房贷和取消公积金贷款多项...
  《新产经》记者 张希明

  10月14日,央行、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要求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可申请房贷和取消公积金贷款多项收费,此一消息迅速在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公布,引发公众强烈关注。众多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各路评论迅速充斥网络,肯定此举系着眼民生者自不在少数,但从这一轮的公积金新政中,仍可隐约嗅出房地产“救市”的味道。

  寒冬中的踟蹰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今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0672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下跌0.92%,连续第5个月下跌,跌幅扩大0.33个百分点。从涨跌城市个数看,79个城市环比下跌,21个城市环比上涨。同比来看,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均价与去年同月相比上涨1.12%,涨幅较上月缩小2.03个百分点,为连续第9个月缩小。

  即使不看统计数据,普通居民也能明显感觉到,近一至两年中国房价的增长已是后继乏力。按照国人“买涨不买跌”的普遍习惯,虽然房价的增速放缓甚至下降,但却难以引发市场的追捧。从国家统计局的月度数据来看,三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继续呈现负增长的态势,且降幅较上半年的水平进一步扩大,都创出了年内最低值。1?8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649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3%。商品房销售额41661亿元,同比下降8.9%。即便在取消限购最频繁的7月,有研究机构跟踪了天津、成都、杭州、长春、苏州、武汉、南昌、厦门、济南、福州、无锡、宁波及南宁的楼市。结果显示,仅杭州萧山、济南及成都在取消限购后日均成交量较之前就飙升3倍,且其中不乏之前签了合同、但因为限购一直没有网签的,属于积压交易。更多城市的放松限购效果甚微——包括长春、武汉、宁波及南宁等4城市,特征为取消限购后日均成交量较之前有5%左右的小幅提升。还有一部分城市限购取消后甚至基本没影响——有6个城市取消限购后成交量不仅毫无上涨动力,反而每况愈下。

  在“量价齐跌”的局面下,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最引人瞩目之处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国庆黄金周的前夜,“房贷新政”的横空出世让人回想起2008年的“131”号文件。与之相比,此次新政的力度有过之无不及,使得今年黄金周的楼市备受社会关注。而实际的结果为,国庆期间各地楼市成交量总体波澜不惊,购房者持币观望的态度未有明显改变,预期中的房价“报复性反弹”也终究没有出现。以广州为例,国庆节前3天,广州网签新房成交量224套,和去年相比下降41.65%。更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于执行新政态度暧昧。虽然四大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已开始执行个人房贷新政,但内容基本上还是央行文件的重申版本,并没有透露更多的执行“细则”,各地房贷9折优惠也未见大批实施,仅有一些地区针对资质较好的贷款客户,给出了有条件的“微折扣”。在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加大的当前,所谓的“7折”利率,似乎更多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意义。

  上述每个事件所共同构成的画面,堪称近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一个缩影。十余年来,关于房地产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著汗牛充栋,虽然说法看法不完全一致,但一个共识应该得到普遍承认——房地产行业长期一枝独秀,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但也让整个中国患上了严重的“房地产依赖症”。眼下,这根“支柱”似有崩塌之虞,引发了社会上下的一致担忧,如任其发展,必然将对中国的方方面面产生无法想象的重创。国家意在调控,但顾忌于经济增速、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诸多错综复杂的现实因素,举棋不定,进退两难,只能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法为权宜之计——即便效果不甚显著,也要以此表达国家层面的一种态度。迄今持续数年的“限购”政策,即为其中的典型表现。

  大限将至?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亦称“新国十条”),限制个人购买二套房产。通知发布之后,各大城市纷纷响应。4月30日,北京市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提出: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此后,各地方版楼市新政陆续出台。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国共有46个城市实行楼市限购政策。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加强调控效果。

  应该承认,限购令堪称当时的环境下房地产调控的一剂猛药,在抑制投机性购房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限购令出台后,多数一线城市的房价开始停涨,资金链吃紧逼迫开发商调整策略,房市调控初见成效。种种迹象似乎都在证明,兑现房价合理回归的承诺到了最后时刻,而这也是此轮房地产调控的根本初衷。10余年来房地产业的飞速膨胀,导致了国民经济的严重畸形,结构调整已是迫在眉睫,而结构调整,亦是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的根本之法。对于这一结论,社会上下鲜有争议,然而进入落实环节,10余年来积累的房地产与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盘根错节迅速凸显,尤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涉及自身的重大利益,在纷纷表达“坚持限购”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间一再试探国家的政策底线。

  进入2014年,限购政策松动迹象明显,多地开始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房企沟通会,商讨松绑限购、降低二套房贷款门槛等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6月20日,呼和浩特明确发文通知楼市限购取消;7月2日,一份署名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并由市长批示的取消楼市限购文件在网络上公开,济南成为继呼和浩特之后第二个明确取消限购的城市。随后,在中央从未下发命令放开限购的前提下,南宁、天津、海口、温州等城市先后明确发文或明确表示限购政策已做调整,福建、杭州、长沙、宁波、沈阳、昆明等城市放松限购的市场传闻也频出。截至目前,除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一线大城市仍坚持着限购政策外,“限购”在全国多地事实上已经名存实亡。

  另寻路径

  自限购诞生的那一天起,“限购令有望取消”的政策解读便一直时隐时现于社会舆论,毕竟,房地产业关系到地方政府和众多房企、银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亿万大众的民生所需,更直接关乎GDP的增速。在中国,房地产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

  应该说,限购政策在其发挥作用的4年时间里,有效限制了房地产过热,然而同样应该承认,这一影响并非双向,换言之,松绑限购,并不是构成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必然条件。数据显示,在限购政策明显松动的2014年,1至8月全国商品房和住宅销售均价分别为6411元/平方米和6010元/平方米,同比维持下跌,跌幅分别为0.7%和1.1%,可见,松绑限购的“救市”作用并不显著。以长时段视角来看,限购政策只是国家层面探索房地产业回归理性的一种尝试,其终极目标,在于经济结构的深层次调整。

  自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对于“调结构”的决心显而易见,社会上下的呼声亦是不绝于耳,这是整个中国对于过去10余年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构性顽疾的正面回应。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庞大的经济体量,使其旧有的发展逻辑带有极强的惯性,“调结构”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终归有赖于未来中国能够彻底摆脱对房地产的过分依赖,发现并培植一个或几个新的核心产业,以替代之前房地产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而从结构层面让中国经济面貌焕然一新。这必然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需要从现在开始,从不同角度、采取多种手段共同发力。

  回顾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在不同场合的发言和举动——无论是渐次推动一些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还是号召青年群体创业,或者是在多个外交场合为中国高铁擂鼓助阵,均是国家层面相关努力的最直接反映。未来,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必将采取更多的手段,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眼下房贷的松绑,应该仅视为国家对于经济调控的一种暂行手段,既不意味着房地产的所谓“崩盘”,更不可能是国家对于之前诸多努力的前功尽弃。任何过度的解读,均不免为掺杂着主观意愿的牵强附会。

  对于房地产本身而言,无论限购与否,社会中的刚性需求都将长期存在,换言之,房地产仍然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满足社会大众改善生活条件需求的重任。所谓“回归理性”这一目标,就是让房地产“退化”为组成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中普通的一份子,不再享有相对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而限购政策,也迟早将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历史资料中关于一个时代的记忆符号。而这个时代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留下的最宝贵的经验财富,即可概括为一句话——任何一个行业的相较于其他行业的过度膨胀,都将给经济乃至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更多的核心产业予以支撑,这将是国家面临的长期课题,也是让中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的关键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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