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张家界公安越俎代庖 案件审结前替法院宣布“刑期”
2014-12-24 10:16:43   来源:央广网   评论:0 点击:

  以唐建勇为首的张家界景区涉黑涉恶团伙正式覆宣告覆灭,主犯唐建勇被判有期徒刑19年。这是记者从张家界公安局获得的情况。  据中国之...
  “以唐建勇为首的张家界景区涉黑涉恶团伙正式覆宣告覆灭,主犯唐建勇被判有期徒刑19年。这是记者从张家界公安局获得的情况。”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段话是湖南的一家报纸新闻报道的一部分。报道介绍的是张家界市一涉黑涉恶团伙被抓获以及审判的相关情况。其中提到,今年9月10号,本案在张家界市慈利县法院一审开庭,主犯唐建勇被判有期徒刑19年,并表示消息来自公安部门。不过,消息随后却被慈利县法院否认。法院的外宣人员明确表示,案件还没有审结,他们也不知道“19年”之说来自哪里。

  纵横点评:警方如此“越俎代庖”,很难不让人多想:是消息提前泄露还是公安部门干预审判,事实还有待查清。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对法治的背离。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也需要审判公正独立进行。程序正义,是避免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法治中国需极力维护的法律底线。

相关热词搜索:张家界 刑期 案件

上一篇:四部门出台意见:七种情形可被判撤销监护人资格
下一篇:湖北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腾鑫曜违规吃请受警告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