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称数据不超标排的是气。气的颜色为何发黑?这样的烟数据不超标吗?到底是数据不超标还是环保局徇私舞弊包庇企业呢?
2019年3月5日我们就群众反映问题来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旗石一级公路附近一家企业,现场看到该企业的烟囱和厂房在往出排黑色的烟。据反映群众介绍该企业如此排烟是经常的事。此事举报到鄂托克旗环保局后,环保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称,通过调查企业排的烟不超标,环保设施运转正常,而且排的是气不是烟。那么如果企业的烟囱排烟可以说在线数据不超标,那无组织排烟我们也不知道鄂托克其环保局是如何检测数据不超标的?对于环保局的调查结果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该企业经常如此排烟,也没见过气的颜色会发黑,这分明就是环保局在保护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一百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环保法被多次修订。那么作为环境监管部门的鄂托克旗环保局对鄂尔多斯煤炭集团排黑烟问题如此解释,让反映群众质疑环保局在保护企业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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