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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执法 细帮扶 促达标 东平帮助企业提升主动守法意识
2021-09-17 10:18:49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0 点击:

◆中国环境报记者 董若义 通讯员 李阳 程广兴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对某公司周边进行无人机飞检时发现,其厂...
◆中国环境报记者 董若义 通讯员 李阳 程广兴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对某公司周边进行无人机飞检时发现,其厂区北侧荒地有大量黑色疑似污水,同时发现一根隐匿于草丛中的软管,有排放污水痕迹。

  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现场检查后查实,这家公司存在超标排污行为,遂依法处罚款77.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东平分局以执法大练兵为重要抓手,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宣传服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执法促达标,以管理促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非现场执法提高查处效率

  东平分局将列入《东平县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全部纳入非现场监管,合理确定非现场监管对象范围。

  东平分局打造非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将具有扬尘风险隐患的山石开采企业自身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整合至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企业生产、料场等易产污环节全过程管控。今年以来,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已对3家山石开采企业进行了处罚,有力地遏制了山石开采企业扬尘问题多发、频发的态势。

  针对部分企业“顶风作案”偷排偷放、“捉迷藏”、“打游击”等违法排废行为给生态环境执法带来的查证和取证困难的问题,东平分局积极利用无人机不受空间与地形限制、机动性好、巡查范围广、发现问题及时等特点,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精准打击。

  现场排查不放过一处污染源

  8月10日,东平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另一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浸胶车间顶楼烘干部、热熔工序和拉丝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逸散严重,现场气味较大。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项处罚裁量表大气污染防治类第(十六)项,东平分局责令这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并拟处罚款72500元。

  东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马腾告诉记者,这家企业环评审批及验收等手续办理时间较早,产污节点、收集治理等存在管理盲区。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问题指导帮扶后,企业对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仍存在整改积极性不高问题。此次通过精准查处,督促企业按要求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将无组织逸散变为有组织达标排放,以达到最终消除污染隐患的目的。

  执法一线也是普法现场

  在执法一线,东平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和现场执法帮扶活动,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力解决企业环保难点问题,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真正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今年以来,东平分局先后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培训和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案说法宣贯培训,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培训期间,东平分局向全县7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传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攻坚治理的文件和要求,指导各企业从原辅材料储存、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等方面加强管理。

  在以案说法学习宣传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活动中,组织辖区内159家企业,7600余人观看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辖区内130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通过培训让排污单位知道“为什么领证”、“领证后怎么做”,强化排污单位的持证守法意识,推动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

  为从源头遏制环境风险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东平分局积极组织“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将960余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东平分局执法人员还定期到乡镇(街道)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培训学习活动,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困惑,指导企业规范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并组织到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企业进行参观交流。

  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东平分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夜查”、联合执法等执法手段,进行现场帮扶检查,帮助企业排查环境隐患点,指导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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