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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田家会无名水泥砖厂违规生产谋私利
2021-05-12 16:32:38   来源:华夏广角镜   评论:0 点击:

田家会街道办穆问村有一家无名水泥砖厂,归该村村支书张某所有。该厂并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没在吕梁市自然资源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
田家会街道办穆问村有一家无名水泥砖厂,归该村村支书张某所有。该厂并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没在吕梁市自然资源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来到厂区,工地上供工人吃住搭建的是简易的泡沫彩钢板房,属于易燃危险品,具有多孔,密度小的特性,一旦燃烧火焰会迅速蔓延,同时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40秒钟就可令人窒息死亡。

经查访该厂属于违法占用林地和耕地生产,厂区各处砖块、沙石成堆,无任何遮盖物。

水泥厂院内高压线随意乱拉,有的接头处裸露在外,有的电线半大的孩子触手可及,安全隐患,细思极恐。

村民举报该厂的用电都来自本村移民小区的供电的农业变压器,众所周知,工业用电和农业用电的差价是一度三角左右。

作为村领导,带头羊,为了一己私利,不惜侵害村民利益、国家利益,利用职权,从各种渠道钻营获利的行径令人咋舌。

国家改革环保体制机制明确要求,推动环境管理转型,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环保为民”主题活动和“生态文明先锋,蓝天碧水卫士”党建活动。严格的“禁”令早已出台,为何该无证黑砖厂还敢明目张胆的公然非法生产?难道严格取缔真的很难?还是存在监管漏洞或保护伞?谁又该为砖厂生产排出的污染负责呢?新环保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请相关领导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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