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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保护污染呈常态举报半年无回应
2021-04-14 15:34:18   来源:boke   评论:0 点击:

环境污染是治理还是保护,就成了环境监管部门负责人一念之间的事!​​好的环境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污染举报也是国家倡导保护环...
环境污染是治理还是保护,就成了环境监管部门负责人一念之间的事!

​​好的环境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污染举报也是国家倡导保护环境的国策!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更是在为环境监管单位做工作。可是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确对于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半年调查无果。该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不是称领导不在,就是说让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给你回馈,要不就说我不知道此事,更甚者直接不接电话。反映群众质疑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保护污染已呈常态化!

新荣区西村砖厂被举报烧碘石新荣区西村砖厂被举报烧碘石

依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第四条 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保证畅通。”

截止2021年4月向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的多个环境污染问题,该局始终没有依据环境举报热线之规定给出任何回应。我们在2020年12月向山西省大同市生态环境新荣区分局通过该局环境举报热线举报的多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新荣区西村砖厂被举报烧碘石,百川煤业原料堆裸露无苫盖、生产过程粉尘飞舞,屹伟煤业原料堆无苫盖、烟囱排黑烟,晋能控股煤炭集团新旺煤业烟囱厂房排黑烟等环境污染问题,举报后但是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却没有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给予举报人任何回馈,更甚者直接挂断电话!

百川煤业料堆裸露、粉尘漫天飞舞百川煤业料堆裸露、粉尘漫天飞舞

虽然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向社会公开接受环境污染举报。可是该局却宁愿违法国家环保政策来变相拒绝群众举报!一位环保知情人士道出了相关内幕:环境执法监管是属地管理,而作为属地的环境监管单位负责人其中包括局长、分管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中队长,由于日常的业务都和企业有着特殊的关系网,虽然国家赋予了执法监督的权力,但是在人情的关系网下这些了负有监管职责的领导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贿赂(包括人情贿赂、金钱贿赂等)。这样的监管单位还哪能去执法呢!那什么情况会去执法呢,像环境督察组下来督查时会去执法,要不就是没有关系的人或企业,这些企业环境监管单位会盼望有人举报。

屹伟煤业排烟及料堆无苫盖屹伟煤业排烟及料堆无苫盖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

(二)对分管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

(三)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

(四)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查处不力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的,在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责任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仅能控股煤炭集团新旺煤业如此排烟晋能控股煤炭集团新旺煤业如此排烟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既然开设环境举报热线却不按规定执行到底是在糊弄国家的环保形势还是在变相拒绝群众举报呢?该局相关领导违返国家环保法是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来追责呢?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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