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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怀仁市囯怀精煤被指粉尘污染环境局如此执法遭质疑
2021-09-09 15:04:00   来源:boke   评论:0 点击:

​​2021年9月9日讯: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一家名称为山西囯怀精煤有限公司的企业,该企业位于朔州怀仁市毛皂镇里八庄村。但是该企业经常被群...
​​2021年9月9日讯: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一家名称为山西囯怀精煤有限公司的企业,该企业位于朔州怀仁市毛皂镇里八庄村。但是该企业经常被群众反映原煤料堆裸露无苫盖,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事情举报到怀仁市生态环境局后,该局如此执法遭到反映群众质疑!

于2021年8月23日我们将此事向怀仁市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举报,但是该局环境举报热线却多次拨打无人接听,直至举报到朔州市政府热线后,次日一位自称该局薛姓(音)的执法人员称:该企业已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煤库二期已建设,三期正在建设中,并称煤棚建设是属于企业增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办理环评批复等手续。那么该企业煤库建设真的不需要办理环评吗?大家看下边案例中划线部分,同样是煤炭储运企业封闭式煤棚建设为啥需要办理环评。

案例:

企业建设封闭煤棚是为了治理储煤转运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而薛队长却称煤棚建设需要时间。

依据:《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 》中

5.持续开展无组织深度治理。严格落实物料转运、物料堆场、生产工艺、厂区环境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要求。持续推进建材、有色、火电、煤炭(含洗煤)、搅拌站、高岭土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做到生产设施和工艺过程无跑冒、生产环境无异味,物料密闭存储堆放、密闭传输、密闭运输、密闭装卸,厂区及厂外运输道路清洁硬化,运输车辆车身车轮出厂前清洗。重点行业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2019年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企业停产治理,并于2020年8月底完成。(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能源局配合,各相关企业落实)

朔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szscq.gov.cn/zwgk/ghjh/202006/t20200619_287686.html

以上文件内容显示该企业是没有依据《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 》相关要求在2019年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企业停产治理,并于2020年8月底完成。也未按规定停产治理、也未做到物料密闭存储堆放、密闭传输、密闭运输、密闭装卸。而且该企业也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去做环评、批复等环保手续,这是否属于未批先建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朔州市怀仁市生态环境局薛姓执法人员如此执法,为企业百般解释。政府文件、国家环保法就是这样执行的吗?该局如此执法也让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薛姓执法人员涉嫌有法不依、令行不止,是在有意袒护企业!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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