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登记,并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采取环境污染防范措施;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是否存在擅自弃置、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是否存在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单位、个人是否签订合法的危险废物合同;危险废物的台账、制度、标识等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是否有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9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排查企业83家。与此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正向激励措施。
下一步,针对联合排查出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实行分类整治,对于立行立改的要督促立即予以改正,对于违法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对照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查漏补缺,加强监管,确保县域内涉危企业达标排放,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