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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一钢构企业喷漆未密闭被处罚
2022-10-11 15:27:36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0 点击:

2022年9月13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钢结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
2022年9月13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钢结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当即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因钢构件过大,只能在油漆房外进行喷漆,造成了环境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23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决定。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将日常巡查与“双随机”检查等多种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化执法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执法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并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助推团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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