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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万多起,同比上升近一成
2022-02-24 14:23: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0 点击: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媛媛  2021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2万余起,同比上升9.21%,办案数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媛媛

  “2021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2万余起,同比上升9.21%,办案数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中,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了去年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特点、新成效。

  不断深化巩固重点领域公益保护成果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一直以来都是公益诉讼办案的重点领域。为不断深化巩固两个重点领域的公益保护成果,从2020年7月起,最高检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并用3年时间持续推进。

  据了解,2021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087起,同比上升2.52%。据胡卫列介绍,专项监督活动突出重点,既加强源头治理,又加强过程中管理、末端治理,促进实现全程监管。针对跨区划跨地域公益损害问题,充分发挥一体化机制优势。针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公益受损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各部门搭建协同共治的平台,合力“守护美好生活”。针对公益损害难根治、易反复的特点,检察机关还建立了跟进监督、“回头看”等长效治理机制。

  2021年,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推动办案规则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建设,提供了全流程、体系化的规范依据。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围绕两个重点领域的重点问题,最高检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或办案指引,提高办案规范性。胡卫列表示,接下来,最高检将持续落实好与九部委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意见、与十部委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意见。深入推行“河长+检察长”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机制,落实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情况反馈、联合专项行动等协作机制。

  以自办案件为抓手突出重大案件办理

  最高检以自办案件为抓手突出重大案件办理,直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起,各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案件104起,实现自办案件立案全覆盖,推动了一系列重大公益受损问题得到解决。

  哪些类型的案件由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胡卫列对此作了详细解读,“最高检直接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三种情形,首先是以国家部委局为被监督对象的案件。其次是跨省域的复杂案件。如‘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专案中,南四湖流域涉及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34个县(市),根据水域划分区域实行分割管理,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差异较大,‘多头管’‘交叉管’‘无人管’现象并存,仅靠一省之力难以实现根治。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此案,集中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合力治理流域污染。此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也由最高检直接办理。如‘快递包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案中,作为全国范围面临的重大问题,其解决需要邮政寄递企业、包装生产企业、电商企业和平台、消费者、行政主管部门各方的共同努力。鉴于此,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

  胡卫列说,“下一步,要保持力度,聚焦重点,扎实做好专项监督活动的巩固提升,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重点。最高检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案件线索交办、督办工作,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整治一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紧盯长江、黄河生态警示片反映的问题,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助力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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