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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安县:涉嫌违规占地千余亩
2013-04-25 15:33:51   来源:新北方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本社接到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罗富村的群众易修柳反映,称在他们村200亩良田在去年12月份被镇政府在去年以每亩三万一千二百...
  近日,本社接到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罗富村的群众易修柳反映,称在他们村200亩良田在去年12月份被镇政府在去年以每亩三万一千二百元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强行征占用于滨江公园项目的建设;同时在另外一个地方——罗塘镇崇阳村等几个村的近千亩耕地被众多企业瓜分用于工业建设。

  两百亩良田上建起的形象工程——“滨江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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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1日,记者来到万安县五丰镇,罗富村的村民易修柳告诉记者,镇政府为了让村民同意征地采取了哄、骗等方式,有不同意的村民便采取了恐吓甚至打人等手段强行占用村民的水田。

  在这名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被挖掘机毁坏的水田附近,该村民告诉记者,“在被毁坏以前,这块水田是平整的一块高产田,现在却被他们用挖掘机挖的到处都是坑”,记者看到,黄色的泥土裸露在表面、土壤上处处是大大小小积水,挖掘出的土壤被胡乱的堆在一起形成一个个小土堆,没有被挖掘的水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水稻,这么多的良田被占用,群众还有耕地可进行耕种吗?这名群众告诉记者,“政府一次给予村民三万多块钱,然后就不再管老百姓了,原先承诺的保险、低保等等都没有了”。五丰镇政府果真如这位群众所说,哄骗群众、强占水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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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丰镇政府称手续齐全但始终未出示任何批文

  随后记者来到五丰镇镇政府,主管征地事宜的一位副镇长刘振告诉记者,现在建设的滨江公园及德清大道工程的手续齐全,但是这位刘振副镇长却始终没有出示任何的批文。这位刘镇副镇长还告诉记者,失去土地的群众都得到了补偿,没有进行征地的群众则没有得到补偿。

  五丰镇政府的刘振副镇长为何始终没有出示任何的手续批文呢?若没有批文就占用土地,那么就是“未批先建”,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占用耕地建设工厂在万安县蔚然成风

  在了解过程中,记者发现同样类似的占地情况不仅仅是在五丰镇存在,万安县的崇阳村等几个村也同样存在,这几个村的近千亩耕地被众多的企业瓜分完毕。记者在正在建设的厂区附近发现:生态源电子厂占地250亩、双益达线路厂占地38亩、富之源生物科技圈占耕地83亩、万安绿森木业厂占地120亩、泊美利制药厂圈占125亩、中心科技园的南侧的300余亩耕地也被一家还没有公示的企业用围墙圈占起来,这么多的企业厂家共占地一千余亩。

  中央再三要求保持耕地数量不减少,坚守18亿亩耕地,而万安县占用如此大量的优质水田建设企业工厂,那么万安县政府又是在什么地方开垦的这千余亩耕地以保证万安县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呢?

  国法威严 谁来维护

  在国土资源部2011年第三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中第三起,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升华洗煤公司违法占地案,朔州市纪检委已决定,给予山阴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贺志功党内警告处分;山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北周庄镇党委原书记王振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周庄镇党委原副书记郑建平、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永信行政记大过处分;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已决定,给予北周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孙少东撤职处分;北周庄镇纪委已决定,给予永静城村党支部书记贺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若没有手续批文就圈占耕地,那么这种行为能否被制止,耕地能不能恢复耕种?私建工业园区能否被制止?谁将因为此事被问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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