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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城区:三人事故涉嫌瞒报谁监管?
2021-04-22 10:22:48   来源:华夏广角镜   评论:0 点击:

一起起血的教训,一个个工人生命的付出,一次次安全事故瞒报背后的天价赔偿款,都难以唤醒一些企业主的良知,似乎更难以激起晋城市城区...
      一起起“血”的教训,一个个工人生命的“付出”,一次次安全事故瞒报背后的“天价”赔偿款,都难以唤醒一些企业主的“良知”,似乎更难以激起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视”。就在近日,山西晋城市一家名为晋城市鑫环球铸造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贪欲”驱使之下,为了逃避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悲剧再次上演,发生一起三人事故均涉嫌瞒报。而媒体求证,应急管理部门却用正在调查中,搪塞媒体……

图1:晋城市城区鑫环球管业

图2:正常生产的企业

 

  据举报材料显示:晋城市鑫环球铸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二日)因企业违章操作,在电焊过程中发生明火引起粉尘、液化气爆炸事故,致使三人死亡均涉嫌瞒报。

 

 实地走访了解到:

 

  死者一:陈小德,55岁左右,晋城市城区南村镇西岭村人,家有两个儿子未婚,赔偿220万左右,农历正月十六下葬。

图3:死者陈小德家

 

      死者二:崔建会,55岁左右,晋城市城区南村镇东和馨小区4号楼3单元102室,赔偿210万左右,一儿已婚,于3月2日下葬。

图4:死者崔建会家

 

      死者三:李兵刚,44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峪西村,与老婆李淑俊两年前离婚,前妻在金村花鸟市场卖花。赔偿200万,因李兵刚下葬,部队领导陪孩子回村协调分得80万元,其余120万由死者母亲、哥、姐夫分配。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报告,较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级政府安监部门,并同时报告本级政府,由设区的市级政府负责事故调查。

 

  该条例还明确,事故发生单位、地方政府,以及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被认定较大事故等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设区的市级政府负责事故调查。

 

  针对此事,媒体向山西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求证,得到的答复却是:正在调查……

 

  可谓,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事故瞒报的背后,调查、执法力度有多“尽职”!事故发生至今已近一个月的时间,到底谁监管?试问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部门,你们的调查之路还要走“多远”?你们的调查结果还需要“几年”?这家晋城市鑫环球铸造有限公司瞒报事故的背后,到底谁在充当“保护伞”?

 

  对此,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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