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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
2022-05-06 10:19:09   来源:中国环境APP   评论:0 点击: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协同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协同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筑牢全县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郯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环境资源法庭主要审理马陵山景区及沂河、沭河流域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和生态破坏案件。案件审理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归口审判模式,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畅通环境资源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全县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4月26日,县人民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就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及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并邀请企业代表、社会公众参加。双方回顾了近年来在全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化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并就目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涉刑事案件、行政及涉公益诉讼、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双方表示要紧扣“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凝聚共识,把“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落到实处,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积极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机制,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不断汇聚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郯城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门联手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保护联通联动机制,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质效和精准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有利于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主动参与到生态环保治理行动中来,形成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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