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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窃听窃照违法犯罪 去年9月以来共缴获
2022-09-09 14:42:42   来源:人民日报   评论:0 点击: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记者郝萍、梁秋坪)公安部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人民群...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记者郝萍、梁秋坪)公安部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窃听窃照违法犯罪,自2021年9月以来,侦破相关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9名,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93个,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13.4万件。

近年来,窃听窃照、偷拍偷窥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安全感,扰乱社会秩序。近期,山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案,一举捣毁非法生产窝点2个、销售窝点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现场缴获窃听窃照器材及零部件4万余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介绍,自6月25日“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侦破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3名,捣毁制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8个,查获相关器材及零部件8.6万件,有力打击了此类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居家出行安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孔长青表示。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法律法规所禁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使用合法方式保障自身权益,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如发现个人隐私被偷拍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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