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为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商务部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已有中华老字号进行全面复核。
商务部在发布老字号复核名单时,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附条件通过”的中华老字号企业逐一提出整改要求,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及时跟进督促相关工作进展。企业整改完成后,各地要实地查验、认真核实整改结果,对整改到位的出具“通过”建议,对整改后仍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有关要求的出具“不通过”建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前向商务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