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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北区环保局面对企业排烟涉嫌不作为
2016-08-26 11:23:45   来源:地球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本社接到群众反映,称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区一家名为河北察北福星集团乳业公司的企业污染严重。  2016年8月5日,本社工作人员来...

  近日,本社接到群众反映,称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区一家名为张家口察哈尔乳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污染严重。

  2016年8月5日,本社工作人员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区,找到了这家名为张家口察哈尔乳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只见企业正在生产之中,厂区内的大烟囱将黄色浓烟直排大气之中。本社工作人员还发现,该企业紧挨村落并没有达到安全生产距离的要求。那么,该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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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本社工作人员拨通了察北区环保局的电话,说明情况后,察北区环保局办公室郭姓工作人员称需向领导反映一下再作答复。截至本社工作人员离开该企业之时未看到环保局监察人员前来执法。之后也未接到察北区环保局的任何回馈。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显然,察北区环保局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法。

  8月8日,本社工作人员再一次拨通了察北区环保局办公室的电话询问处理结果,一刘姓工作人员称:“负责该事件的人员请假了,我不太清楚此事,也不知道处理结果;至于该企业有没有手续不知道,随后会向领导汇报此事,至于怎么处理的,等负责该事件的人员请假回来之后再说。”截至发稿之时,本社也未收到察北区环保局的任何处理结果和该企业的相关手续。察北区环保局这样的工作方式是否已涉嫌渎职了呢?

  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察北区环保局涉嫌渎职事件,本社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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