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环境观察 > 正文

山东宁津:河道污水鱼儿死亡河长制被指失职
2019-01-03 13:36:53   来源:博客   评论:0 点击:

编者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
编者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

    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决不容虚假整改!要加强环保整改督查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也要坚决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黑色污水暗排路家沟, 河内漂浮着死亡鱼儿,入河审批的排污口被指带色带味直排宁津新河,涉嫌违法审批, 本应是净化环境,维系碧水蓝天的重要工程---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为何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呢?

\

    近日,本社不断接到山东省宁津县百姓反映称:“宁津县王银家村村西长期有带色带味污水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区周边的水渠,导致路家沟和宁津新河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路家沟水渠污染严重,水质变色且带气味,对周边环境及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地危害。据悉,周边群众因无法忍受污水带来的污染,曾多次反映到当地政府以及环保部门,但均未收到任何回复。”

\

在当地环保志愿者和百姓的带领下来到位于王银家村西的污水处理厂,站在村口桥上,就可以看到一根大管向水里排水,顺着河道一直朝下游流淌,沿河边的土路,走到排污口,清晰地看到发黄且带有气味的污水,旁边立有一牌子,上面写着:"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编号:372431A02,地理位置:宁津新河宁城段右岸,经纬度坐标:4188654 307 487568 945,执行的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的水功能区域名称:水功能二级区排污控制区。水质保护目标:V类,设置单位: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置审批单位:宁津县建设局,监督电话:0534--5585779,2017年12月宁津县水务局监制。经过多方了解,记者来到了企业西侧:“看到了群众口中的排污口,又看到下面废弃口还在向路家沟排放黑色的污水,水面漂浮着死亡的鱼儿。”

经过几天的走访,拨打了宁津县环保局电话0534-52****0,反映了在路家沟和宁津新河排水的相关问题,至今没有任何回复。随后,拨打河长制办公室电话0534-55****9,宁津县河长办工作人员1856******7回复:“宁津新河有入河排污口牌子的是污水处理厂正式排污口,是达标排放。”记者:“宁津新河排污口是否允许带色带味污水排放?入河排污口的手续哪里审批?”

河长办工作人员:“这个排污口是住建局审批的,你可以联系一下住建局,我不太清楚。”

记者:“蓝色彩钢门那边流淌的黑水和水面漂浮的死鱼您看到了吗?这个允许排放?是谁家排放的?”

河长办工作人员:“黑水是泄露,我们联系乡镇河长办和住建局封堵,别的我们不太清楚。” 

环保局调查结果显示:“我局监察人员现场调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该厂12月份出水数据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根据现场取样监测,该处出水口色度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

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牌子上显示:排入的水功能区域名称:水功能二级区排污控制区。该河道是否可以设立排污口?而污水处理厂的排出的污水在达标的情况下也只能达到一级A的标准,根本达不到水质保护标准!这样的排污口应该由住建局审批吗?是如何审批的,谁否涉嫌违法呢?如按反映群众所说:该排污口没有审批。那么该污水处理厂的环评、批复、验收又是如何审批,是否也涉嫌违法审批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都在水行政部门,而宁津县的入河排污口牌子上写的审批单位是建设局?

    对于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水泥管道发黄带味污水、路家沟黑水的排放,群众希望宁津县各级监管部门领导真正领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真正向下层层传导压力,自觉整改,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解决环境与发展矛盾的有效途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实现均衡、节约、低碳、清洁、循环、安全发展,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行不悖,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故城:设立在南水北调调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
下一篇:包头市“黑”企业排烟昆区环保局监而不管“挑衅”国法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