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笔者前往陕西志丹县太平山游玩,上山途中看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341国道志丹过境公路改建经理项目部大院浓烟滚滚,笔者停车观察疑似大火焚烧垃圾,对志丹县美好的空气环境造成污染,笔者继续前行几步一场地大量堆放原料,裸露存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根据现场乱象来看,这显然是一家企业态度的问题,俗话说:领导者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是非常有积极性的,必须要通过规范化的领导方针以及管理措施实施才会更好。
是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者藐视法律法规?还是下属欺上瞒下未落实到位?不管今天的科技如何发达,工业如何先进,工程进度多么的紧张,也不能与大自然对立更不能与环保法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