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百姓之声 > 正文

浮山矿难瞒报 应急局合谋保护?
2021-05-06 10:32:57   来源:华夏广角镜   评论:0 点击:

浮山矿难瞒报 应急局合谋保护?安全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问题,在企业生产中,生产安全问题同样是企业最重视的问题。一旦发生生产安全...
浮山矿难瞒报 应急局合谋保护?

 

安全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问题,在企业生产中,生产安全问题同样是企业最重视的问题。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出现人员伤亡时,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健康损失,事故单位也会受到处罚。那么,生产安全事故后死亡一人对事故单位怎么处罚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据知情人透露,山西临汾浮山县东张乡疑似发生一起死亡瞒报事故。2020年11月13日,山西临汾浮山县东张乡南畔东沟矿业有限公司(老百姓称6号矿),新开的矿口在三点左右发生矿难,死亡一人,存在瞒报。工人在矿井下作业时,顶板坍塌,一块巨石砸在头上,死者方某刚,39岁,浮山县天坛镇河底村人,矿难发生后,企业不是积极上报处理,而是私自把死者送往临汾医院,私下处理,赔付180万私了。死者方吉刚家中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还有老人,父亲方明珍。

 

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巨额罚款,第一时间进行封锁消息、掩盖事实,并于15号在临汾把事故处理完毕。

 

在本次事故中,死者家属得到了180万的死亡赔偿金,但却永远的失去了阖家团圆的幸福;企业为了逃避巨额罚款,封锁消息、掩盖事实、欺上瞒下、瞒报事故,终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本单位工作人员把事情反映到浮山县应急管理局,侯海局长称不知道这个事情,根本就没有6号矿,该矿我安排人去调查核实,随后电话联系给你们回复,截止发稿,侯海局长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是否在给矿方合谋瞒报?

 

浮山应急管理局侯海局长告状存在纸上谈兵,玩忽职守的工作,根本就没有把安全放在心上,试问这个候局长的职责时什么?一般的安全事故不涉及犯罪,却会损害事故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我们将继续关注 追踪报道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乡政府口中所谓“手续齐全”石料厂,污染严重露天存放燃
下一篇:“美白牙贴”热销暴露了怎样的健康素养盲点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