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新蔡县公安局化庄乡派出所现场检查发现,新蔡县化庄乡xxx废旧汽车滤芯加工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属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41-49和HW08 900-214-08,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新蔡县公安局对该加工点所收购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机油5964公斤,废机油滤芯1232公斤。
该厂擅自收购并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该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2022年8月26日,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8月29日移送新蔡县公安局。8月31日,新蔡县公安局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从环保部门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直接参与配合调查形成打击合力。案件线索发现后大队领导一线全程指导案件调查,明确办案思路。执法人员充分发扬环保铁军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发挥高效专业的执法调查能力,及时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实现精准打击。与此同时高效联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办理移送手续,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下一步,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锻炼队伍打造环保铁军,守护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