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分局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人为干扰干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区域内站点管理措施,对空气站点UPS及备用电源配置正常使用情况开展排查,详细查看采样头清理情况。
按要求制作各站点的警示站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或采样平台20米范围内,完善稳压和防雷设施,规范监测仪器线路和管路连接,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保护站房安全。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督促运维单位做好日常运维管理,并保障备机配置,保证监测点位正常稳定运行。为精准监测及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