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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开发区涉嫌“以租代征”占用农田
2013-10-11 12:51:08   来源:新北方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得到群众反映,山东省无棣县开发区无视国家土地政策,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棣丰街道办前丁村与后丁村土地300余亩。  2013年9月13...

  近日,得到群众反映,山东省无棣县开发区无视国家土地政策,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棣丰街道办前丁村与后丁村土地300余亩。

  2013年9月13日,按村民说的路线我们来到无棣县开发区“中国海瓷艺术创意产业园”及“孵化器厂”所在地。后丁一位村民气愤的说:“开发区以1200元每亩每年的标准进行补偿,有的一次给5年,有的每年给发一次,海瓷对面的那个项目,占地现在租金还没有给呢,连青苗费都没有给就给占用了,不管村民同意不同意,政府强行占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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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项目介绍中看到,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海瓷集团”占地面积186亩,而对面的孵化器厂却没有任何标示,里面挖掘机和建筑工人在紧张的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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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发区办公室见到王主任,我询问建厂相关手续。王主任说:“企业今年刚建的,手续齐全。但负责人不在,看不到,要看可以到县土地局了解。”

  于是离开来到无棣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国土局时主任的办公室,当问明来意后,时主任说,这个是县里的重点项目,已经报批了,当问及审批文件时,时主任说在开发区有审批文件,并说已经和开发区。

  在开发区办公室,高主任说到:“手续都有,土地补偿问题,是因为县政府财政压力太大,所以是以每亩1200元一次给5年的方式,分批分次进行补偿,补偿20年。县政府有县政府的困难,刚开始建厂企业也没有那么多资金,我们也很无奈。”

  “以租代征”冲击土地政策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通知还指出,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私自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即属于违法占地。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强调,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无棣县开发区这种“以租代征”、“未批先建”违法占地,严重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也违反了国家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使有关政府和部门逃避了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和土地出让金等各种税费的缴纳,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暗中流失。

  发展当地经济,本是一件好事,但如此不顾百姓死活,以占用大量耕地的方法来发展经济,无疑是杀鸡取卵。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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