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的能源大省,山西一直以来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大同是山西重要煤炭产地,经济发展以煤炭产业为主,所以空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这使该地区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
自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新《环保法》还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公开约谈等多种执法权力。
然而在“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一年多,许多企业仍然存在肆意排污现象。
大同市矿区大北沟煤矿取暖所用锅炉未安装任何除尘设备,肆无忌惮地将废气排向空中。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大北沟煤业取暖使用的锅炉排放出的废气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气体,其中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是形成酸雨的气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坚持依法治污,让环保法律成为环境治理的有力武器,使环保执法再无后门可走,违法必将受罚。
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超标排污企业出重拳,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