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规定:今后要更严格控制设立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开发区。鼓励工业项目向依法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集中。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工业、教育、科技和商贸等项目建设的,选址和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开发区的名称。现有各类开发区扩区、改变区位、升级的审批,都要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开发区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国土资源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文件规定:对在今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下发后,地方和部门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一律予以撤消,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通知要求对瞒报、漏报等未纳入清理整领工作范围的开发区,一律撤消,坚决依法收回所占用的土地。 对撤消的开发区,要取消其名称,撤消其管理机构,收回各项管理权限。对依法收回的土地,能够复垦的,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后无偿交还农民耕种;能够恢复其它农业用途的要予以恢复;严禁撂荒闲置。
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件精神,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对违规审批造成公民、企业法人造成损失,按照谁决策,谁承担的原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介绍:鸡泽县经济开发区于2011年7月经省政府批复,正式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按照“一区三园”进行规划建设,包括位于县城东北部的新兴工业园区、风正乡的纺织园区和小寨镇的铸造和装备制造园区。
鸡泽省级经济开发区占龙泉村的地,据村民讲,2010年开始,县里开始在村里圈地,不管村民愿意不愿意,就给圈起来撂荒,撂荒四五年不让村民耕种,对村民说是租地,租期30年,当时每亩每年给村民1300元,现在是每亩1600元,2015年春天开始施工,到6月份,因当时有些村民不愿意被圈地,讨说法时被打伤住院。
(至今仍在撂荒的耕地)
(停建的烂尾工程)
目前,龙泉村被圈地开始建设,有的已经建起,有的是烂尾工程,还有的被撂荒。建起的企业有:湘君府、河北省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祥雪制冷、邯郸旭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邯郸市明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奥宁纺织品有限公司、峰辰医疗、天朗家纺以及污水处理厂,还有一些无名企业。
国家明令禁止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那么鸡泽的开发区是怎么获得审批的,企业占地是否获得审批?
本社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16日来到鸡泽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解该经济开发区相关手续问题。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秦主任记下了本社工作人员想要了解的事宜后说:领导都不在,等请示后回复。
一周后,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艳芬给本社回复说:这个经济开发区有手续,省政府批的,省级开发区。本社工作人员请求出示一下相关批文,但至今鸡泽县也没有给与回复。
在河北省政府网站,本社工作人员查到了鸡泽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批准的时间是2011年7月6日河北省批准的,2016年8月批准保留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
然而,国家自2003年发布暂停各类开发区建设至今,也没有任何规定允许批准新建开发区的政策,那么鸡泽经济开发区2011年开始建设,是怎样获得审批的呢?河北省曾出现过因为审批土地,导致败诉事件,那么河北省鸡泽县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何敢叫板中央政策呢?
此事,本社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