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西县银泰中心花园位于临西县泰山路南侧,开发商是临西县同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工地门口标示“临西博远承建银泰花园1# 2# 4# 11#商住楼项目”。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部分人员向本网反映,临西县银泰中心花园在刚动工,没有办理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收取定金,监管部门住建局监而不管,涉嫌失职。
在临西县银泰中心花园售楼处,售楼员介绍了该楼盘的详细信息。银泰花园一期共9栋楼,紧挨路边的是三栋高层,一二层是商铺,上面11层是住宅,还有五加一的电梯房。目前刚开始施工,2017年年底交工7栋楼,2018年下半年交2栋楼。公摊面积约15%左右,35%的绿化率。
现在活动交2万定金,到时候优先选房,三月份交首付30%。等预售证办下来才办理贷款,大概2017年3月份预售证办下来。
楼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意味着其前期有关建设手续不完善,存在较大的风险,其房子不能购买。
律师对于没有预售证就销售的问题表示有四种风险。第一,是工程烂尾的风险。开发商明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楼是违法行为,仍然强行卖楼,基本可断定是资金实力不足,那么,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工程无法完成的风险就很高。
第二,是无法验收无法办证的风险。如果前期存在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例如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楼)、不符合规划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等因素,即使能完成工程,也有可能无法正常验收,自然也就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第三、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是禁止其销售的,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并不能同步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产权预约登记(即俗称的网签),更不能进行合同鉴证,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就难以避免。
第四、合同无效的风险。如果出现楼价短期飙升的情况,开发商有可能会反悔,它可以用合同是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定、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作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然后退回房款、收回房屋。购房者知道是没有预售证的房屋还购买的话,购房者也是存在过错的,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购房者也是要适当承担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在此,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禁止“违规排号、无证先售”。在当今国家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临西县的政府部门理应依法依规管理好辖区房产违法销售、排号行为,不能让群众质疑“监管缺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