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总体要求。
②编制发布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合作规划》,具体规划了目标、项目和任务。
③推动建立了“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实施了绿色丝绸之路使者计划。
下一步,要着力把总书记提出的两件事抓好:①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②建设“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然而在如此严峻的环保形势下,依旧有些地方在为蓝天增添那一抹“黑”!
日前,我社记者得到匿名环保志愿者的反映,举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的一家热力公司企业,其在平日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排放黄色浓烟。此举导致居住于附近的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大受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也严重下滑。长此以往,附近老百姓的身心健康问题也将会凸现出来。
于2018年03月26日本社将此情况反映至平鲁区环保局,但环保局给出的回复却是企业在进行整改,一直到五、六月份。企业整改期间是否就可以肆意排污?环保局的解释让我们不解。责令企业整改是否成了企业排烟的“护身符”?百姓不禁感慨,企业污染持续,环保局不去责令停止企业的污染现象,却在默许其污染。如此做法是否涉嫌渎职、不作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表示:“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督工作,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袁驷说,钉钉子精神不能简单地说钉钉子,这五年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不断钉钉子,一直钉到底,一年接一年不断地钉,锲而不舍,一直钉到出蓝天”。平鲁区环保局的如此执法态度着实令百姓质疑:环保局是在保护环境还是在保护污染企业呢?面对污染而无动于衷,环保局是否涉嫌懒政怠政不作为呢?
此事我们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