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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盛盟煤气化黑烟直排 环保局多次巨额罚款“以罚代
2019-09-11 17:45:03   来源:网络   评论:0 点击:

编者按: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之年。军中无戏言,完不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必将被问责。刘炳江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说。然...
编者按: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之年。“军中无戏言,完不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必将被问责。”刘炳江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说。然而个别地方仍有“山高皇帝远”“以罚代管”的想法在应付监管,面对群众监督,当地监管部门极力掩盖,助长排污者的嚣张,让排污者逃脱惩罚。

 

近日,就群众反映问题来到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所在地,企业现场观察我们可以看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烟囱排黑烟和焦炉附近的黑烟无组织排放情况持续间断性排出,全天几乎不间断,反映群众介绍就是这样,天天排烟污染,近几年反映多少次了根本没人管。带着疑问我们于2019724日向千山区生态环境局反映该企业排黑烟对大气造成污染一事,然而接电话的却是政府便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政府热线已取代了环境举报热线,举报可代为转办。举报后政府便民热线工作人员回馈称;监管单位接到举报后曾三次进行现场调查,在线监控数据就2019723日起企业出现氨氮超标长达十三小时。其余监控数据都正常,那么面对监管部门如此调查回馈,为何群众却一再反映该企业排烟问题?是反映群众在说谎吗?我们查阅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发现该企业在2017年至2018年因排烟被多次处罚,而群众反应的问题又屡屡发生,为何这次监管部门调查成了一次事故了呢?反映群众表示,该企业如此排烟已经多年,和企业的环评验收存在违法,环保局罚了多次也不好意思再罚,只能为企业找理由开脱!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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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千山区政府和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我们获知,该企业自2016年至今被环保部门罚款数十次,部分单次罚款达到数百万之多,面对如此多巨额罚款,时至今日污染依旧存在,黑烟依旧排放,环保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到底是如何去监管的呢?这种“以罚代管”的治标不治本监管态度是否涉嫌渎职、不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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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一百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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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鞍山盛盟煤气化面对巨额罚款依旧排烟污染的情况,反映群众提出质疑:环保部门只罚款不治理,是否符合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呢?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在鞍山市就是如此执行的么?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渎职、懒政、不作为呢?责任领导是否该被追责呢?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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