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本社工作人员来到新乐市,在施工现场看到工地上施工人员正在挖地基。在售楼部,服务人员详细的介绍了楼盘的销售情况:“楼盘共6栋楼,20层2栋,18层2栋,5层两栋,全是电梯房,上周六开盘,卖出5栋,只有一套18层的164.4平米的,剩下一栋没有开盘,开盘日期未定,均价是五千到五千二,如果这栋开盘,只能高过现在的价格,没有小户型,都是160,170,180平多点的,按164.4平米*5279元=867868元,首付267868元,贷60万,30年月供3180元,如果全款的话有优惠,9.8折,单价5173.42元、总价850510元,没有样板房,咱们这是期房,没有现房,得2018年的5-6月份交房,五证咱们有,因为上周六开盘,这几天忙得又怕丢了,所以在总公司放着呢,这个您们可以到房管局查,您看这些都是开盘时交钱后办理手续的,还有交钱的。”
在房管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向本社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楼盘没有向提交任何资料,也没用办理预售许可证,具体的情况需要去建设局调查。
在住建局市场监管科,监管科科长介绍这个楼盘的情况是:“开工许可证可能正在办理过程中,预售许可证没有,20天前我们发过一个通知,在各个售楼部都有张贴,对于格林公馆非法预售我们很难取证,我们一去,他们说没有房子,没有卖。我们也没有办法,随后我们再去调查他这个非法预售的情况。”
近年来由于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政策收紧,许多开发商大量使用民间借贷,承担高额利息,导致开发商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加大, 开发商资因金断链断裂发生的携款潜逃事件不在少数,而石家庄市祥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格林公馆小区刚刚开始挖地基就开始大肆卖楼,开发商是减缓资金压力,但却给购房者带来了高分险。如果因种种原因房子建不起来怎么办或者开发商资金链断链,责任该由谁负,作为监管方也不能光说我们不知道或者说我们一去人家就说没有卖等类似的话作为推托之词吧。
依据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设立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发布宣传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预售方案、一房一价等相关资料。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于石家庄市祥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纯大户墅质城帮格林公馆违法预售情况,到底是谁无视国家法令法规和政府文件?截至本社发稿时,新乐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表示此事还在调查当中,对此事的调查结果本社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