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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案
2020-12-17 10:42:02   来源:人民法院报   评论:0 点击:

原标题:安徽固镇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案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姚锐娟)烟花爆竹公司私自成立稽查队,把持本属于安监部门的烟花...
原标题:安徽固镇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案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姚锐娟)烟花爆竹公司私自成立“稽查队”,把持本属于安监部门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权,非法控制县域烟花爆竹市场,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陈炬、常斌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搜查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集团首要分子陈炬、常斌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十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被告人陈炬等人成立安徽省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2007至2019年,陈炬以组建烟花爆竹“稽查队”名义,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公安机关离职辅警,为“稽查队”统一配发制服、证件、稽查车辆,逐步形成了以陈炬、常斌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王涛等人为重要成员,以黄伟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陈炬、常斌等人为阻止外地销售的烟花爆竹流入固镇县境内市场,最大限度的攫取经济利益,组织、安排王涛等人,长期对固镇县境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采取殴打、设卡点拦截、追撵、进店及住宅随意查扣、没收烟花爆竹、驻守等方式进行“稽查”。同时还利用双赢公司有权签订供货协议的权利,把持本属于安监部门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权,胁迫经营户购买不低于预设的订货标准的货物,常年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搜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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