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主持会议并介绍说,残障权利是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期关注的特定群体平等保障的权利议题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说,该校法学院师生较早创立了民间法律援助机构,一直为处于贫弱残障等不利地位的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法律服务,后来陆续成立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人权研究院,将人权研究和教育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会上,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教授鲁尼·哈佛森介绍了欧盟无障碍相关立法的发展。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性别平等和社会融合处处长蔡縩评述了亚太地区多个国家完善国内法律制度、实现残障人平等权利的做法。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博通过具体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分析,呈现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如何逐步完善,从而促进对残障人的平等保护。他还阐述了中国的残障人司法保护体系中兼顾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特色。中国残联研究室调研员胡仲明介绍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年来的成就,包括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化、残疾人事业国家发展规划和残疾人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项目委员张嫚回顾了近年来《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相关法律发展促进残障儿童享有融合教育权利的进程。
多位与会者指出,中国残障法律体系的进步,从立法到司法、从无障碍到教育就业等诸多领域都有体现。正是政府和民间各方的共同努力,有效推动了残障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本次会议在多个线上平台开放了参与渠道,各平台共有100多人在线参与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