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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12-23 11:11:48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新华社西宁12月21日电(记者央秀达珍)青海省纪委监委21日消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党工委书记...
 新华社西宁12月21日电(记者央秀达珍)青海省纪委监委21日消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党工委书记王剑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党工委书记王剑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剑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纪法底线,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非法帮助将不具备人大代表资格的人员当选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严重损害党的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王剑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剑锋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纠错】 【责任编辑:薛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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