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消息(通讯员张育乾 谢其涛) 即2022年6月20日查处的非法收集、转运废机油案件后,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联合公安机关继续深挖线索,于2022年7月4日,在新田县中山街道查获两起非法收集并转卖废旧电瓶和废机油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在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路上的两家废品收购店,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上述两家的收购废旧机油和废旧铅锌蓄电池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的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对两家废品收购店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两家废品收购店的负责人黄某和谢某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黄某和谢某非法从事收购并转卖废机油、铅锌蓄电池的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新田县森林公安局,目前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