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越早越快制止侵权行为越能维持权利人市场优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等特点,在及时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志成说。
近年来,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我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比如,支持地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布局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7家、快速维权中心30家。
张志成介绍,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确定了9省、16市、3县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在受理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纠纷维权请求后,根据案件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分流快速处理。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多渠道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充分激发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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