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网络舆情 > 正文

邯郸肥乡交通局:局长违规兼任企业董事长?
2017-02-15 13:58:24   来源:网络   评论:0 点击:

  近日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局多位领导干部同时兼职着一家企业的领导职位。特别是一把手局长,一屁股占着三把椅子,既是局长又是...
  近日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局多位领导干部同时兼职着一家企业的领导职位。特别是一把手局长,一屁股占着三把椅子,既是局长又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
image

  据了解,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经营范围为:实施交通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对公路沿线经济带相关设施的开发和经营管理;对公路工程、公交场站和大型物流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公路养护、绿化管理;公交场站和物流仓储开发、经营和管理;对公共交通、出租车投资;对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性项目投资。

image
image

  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所登记的住所正是肥乡区肥乡镇井堂街南段交通局楼内。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看到: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名,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张志刚、董事孙民江、董事陈洪彬、副总经理刘雪强、副总经理王秀香……

   而在肥乡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通运输局领导成员和分工一栏:张志刚为党组书记、局长,孙民江为副局长,陈洪彬为交通战备办主任……

  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肥乡区交通运输局部分领导干部为何在企业兼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对此,人们期待早日揭晓事情真相!(此文转自网络)↓↓

image

  早在2004年中组部就发文指出,党政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的相关规定中,企业包括国有、民营、三资等所有类型的股份制或非股份制企业。

  ★ “无论是否经过批准,公务员在企业兼职应该认为是一律禁止的,不拿薪水也不代表不‘偷腥’。”我国制度反腐专家、学者李永忠认为,即便不发薪水,官员在企业享受的福利待遇、吃喝用车、报销签单等,都是隐性的灰色收入,更有一些官员在位时为企业“开后门”,退位后再去拿好处,或安排子女亲戚“入暗股”,形成了一种“期权兼职”。

  ★一手端着体制的饭碗,一手享着企业的福利,尽管不是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就必然腐败、陷入“灰色”,但危害毋庸讳言。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更易让政府职能出现错位,产生权力寻租。

相关热词搜索:肥乡 邯郸 交通局

上一篇:邢台广宗县惊现非法占用大宗基本农田,谁来监管?
下一篇:[转载]龙海钢铁死灰即将复燃,污染企业即将卷土重来!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