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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义县高级中学打群架事件之后 校园安全工作
2017-06-27 11:06:52   来源:赤子杂志网   评论:0 点击:

  本刊记者/姜友海  今年4月中旬,记者获悉:辽宁省义县高级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群架事件,20余名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当时,对于一...
  本刊记者/姜友海

  今年4月中旬,记者获悉:辽宁省义县高级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群架事件,20余名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当时,对于一起普通的校园打架事件并未引起记者的注意。直到6月上旬,记者看到知情人提供的照片后,记者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在记者随后的采访过程当中,义县高中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依然存在明显的漏洞。由此,记者对打群架事件的偶然性产生质疑!

  事件回放:打群架20余名学生受伤

  据知情人讲述:4月18日晚,义县高中发生一起学生打群架事件,事件是由一男生追求一女生发生矛盾后引起的,结果是事态没有得到及时的控制,导致扩大,引起高二年级十三班、高三年级的部分体育生到高一十班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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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由知情人提供

  现场照片显示:学生桌椅被掀翻、书籍纸张遍地;学生校服上血迹斑斑;个别学生的伤口竟然达到20厘米长。据说在此次群架事件当中,共有20余名学生受伤。

  很难想象,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竟然发生如此暴力的事件!

  资料显示:义县高级中学创建于1948年,前身是锦州省立国民高等学校和义县实业女子学校,1978年被确立为辽宁省重点高级中学,2010年8月迁入新校区,2011年被确立为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环境整洁优美,设施一流齐备,文化氛围浓郁,管理科学严谨,师资力量雄厚,是一所极具发展潜力,在地区享有很高声誉的现代化高中。学校的办学目标:“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办人民满意学校”。

  查阅以往的新闻资料,国内的高级中学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打架事件是不多见的。那么,这起发生在义县高中的学生打群架事件,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责任人是否受到行政处分或处罚?学校在此次事件当中应当汲取的教训是什么?对于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是否有相应的应对和管控措施?

  记者采访:校园保卫形同虚设

  带着诸多疑问,6月9日(星期五)下午1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义县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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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县高级中学大门

  此时,学校大门口不断地有学生进入,令人惊愕的是记者从大门进入,近在咫尺的学校保安室门卫并无人出来检查盘问。

  记者径直来到办公楼。在办公楼的一楼有保卫科值班室,记者前去敲门,无人应答。在二、三楼,记者分别敲响副书记办公室、副校长室、校长助理、常务副校长室,但是,依旧无人应答。

  记者找遍整栋办公楼,仍然没有看到校长办公室的门牌。校长办公室不挂门牌是出于校长自身的安全考虑还是校长工作作风历来“低调”?记者不得而知。

  在办公楼逗留近30分钟后,记者来到学校大门口的值班室。一位身穿类似警察服装的人在值班。

  记者问:蔡校长在吗?

  值班人员:昨天下午,蔡校长等人带着老师乘坐几辆中巴车外出了,听说是考察去了。这位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你可以明天来,到时候我领你去见校长。”

  据了解,我国有多部法律涉及校园安全,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和地方法规。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等。这些法律和法规对于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都做了相对细致的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就规定: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但是在一次大规模的群架事件之后,义县高中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依然如此松懈。

  假设此刻不受任何盘查而进入校园的是一名暴恐分子,对于那些未经世事的莘莘学子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其中第32至35条,也对校方责任做出了规定。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义县高中“补牢”的工作显然存有漏洞。

  蔡校长带队:几十名教师是学习考察还是公款旅游?

  6月20日下午3时许,在义县县委宣传部,记者见到义县高级中学范副校长。

  对于这起打群架事件的起因和经过,范副校长显得轻描淡写:“都是学生之间的矛盾,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他承认有“10多名学生受伤。”

  对于记者提问:“是否有学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范副校长表示:“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教育局来调查过,不知查到什么程度!”

  他说,学校有十四、五名副校长,他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对于记者没有任何阻拦进入校园,范副校长表示,记者赶上了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

  记者问:“一年当中能有几个这样的节点?”范副校长回答:“就这一次!”

  记者随机采访,能够赶上义县高中一年只有一次的时间节点,难道这是一次纯粹的巧合吗?记者对此表示质疑!

  据知情人透漏,每年的高考结束,义县高中的校领导都会带着高三老师外出旅游。

  针对此次记者偶遇的蔡校长带队“乘几辆中巴车出行”的问题,范副校长表示对此知情,并说:“高三有24个班,八、九十名教师,今年高考结束后,老师们放松放松,纯属个人行为,学校领导没有人参与!”

  显然,学校警卫人员“蔡校长带队乘中巴车出行”的说法同范副校长“老师放松放松,是个人行为,领导没有参与”的说法互相矛盾。

  但是,是公款旅游还是个人行为,在当今信息时代,要查出个结果来也并非难事。

  旅游并非什么禁忌,放松也是一种工作之余的调节,但是,公款旅游则是中央划定的一条红线,不可逾越!

  若是群架事件之后,校园保卫工作还没有加强防范措施,就借机公款旅游,那么问题就值得有关方面重视和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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