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显示,河北省邱县香城固镇张云固村被留党察看二年后的原村支书张某志,留党察看期满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案。日前又因盗伐林木,被邱县公安局批准刑事拘留后在逃, 3月22日被网上追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志在邱县大广高速东侧刘云固村段,盗伐速生杨树35棵,经邱县林业局勘察测量,被伐林木合计活力木储蓄量达:4.237立方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早在两年前,因村民举报张某志违法违纪问题,到邱县香城固镇党委采访,并以《河北邱县:落选村支书为何成了“死而不僵”的“苍蝇” ?》为题进行了报道。但时隔两年,被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张某志在“察看”期满后,又继续犯案。
本社记者将继续关注张某志能否被抓获归案。(本社记者张君 口朱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