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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繁峙县一起交通事故两份认定遭质疑
2017-06-21 13:06:07   来源:中国商网传媒   评论:0 点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如实反映交通事故情况,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检验。其目的是客观公正分清事故责任,还原事故真相,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责任事故双方不偏不倚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对于重大的交通死亡事故更是意义深远。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

  近日发生在山西省繁峙县的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的两份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前一后把责任划分从主次责任转变成对等责任,因反差较大让事故家属提出质疑,是交警业务不熟悉、是事故适用条款有误、还是肇事车车辆另一方车主有一个在省交管局任职的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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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事故照片)

  2017年3月13日下午李存计驾驶白色大众牌小轿车在繁峙县108国道繁峙段和逆向行驶王润清驾驶的斯太尔重型自卸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存计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由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股负责处理。3月17日繁峙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做出了第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责任认定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意外原因:经分析,王润清未靠右侧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李存计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王润清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车速。在没有限速标志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具有过错。李存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的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具有过错。综上所述:王润清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存计应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以上为我大队对该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意见和对当事人的责任建议,不确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仅作为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警察:张家华 郭利军 刘燕伟 2017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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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峙县交警大队做出的第一份事故认定书)

  由于事故方司机王润清驾驶的斯太尔牌车辆所有人李金书提出复议,李存计家属也相继提出复议,致使第一份事故认定书被撤销,于四月二十四日繁峙县交通警察大队又做出了第二份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责任认定部分如下: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意外原因:经分析,王润清超速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李存计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润清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车速。在没有限速标志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具有过错。李存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具有过错。王润清、李存计均付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以上为我大队对该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意见和对当事人的责任建议,不确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仅作为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同时,繁峙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编号为第17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撤销。交通警察:张家华 郭利军 2017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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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峙县交警大队做出的第二份事故认定书)

  繁峙县交警大队先后出具这两份事故认定书,把第一份认定书认定的主次责任,在第二份认定书中认定为同等责任,这让因事故死亡的李存计家属提出了多点质疑!

  质疑一、繁峙县交警大队出具的第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主次责任为何会被撤销,是认定事故交通警察对案件分析不清还是适用条款出现错误?

  质疑二、繁峙县交警大队出具的第二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同等责任是以何作为认定依据的?

  质疑三、斯太尔牌重型汽车车辆所有人李金书的儿子在山西省交通管理局担任职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呢?

  综上述反映人所介绍的情况,律师首先对案件的责任划分部分做个案例分析:

  分析一、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分析二、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综上述:如果是主次责任车主李金书一方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还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认定为同等责任李金书一方这只需要承担同等责任赔偿就可以了。

  那么此事是否向李存计家属反应的那样呢?

  本社记者于6月14日来到繁峙县对此事作出调查,在繁峙县交警大队办公室见到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郭利军警官,据郭利军警官介绍:第二份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因为大众轿车在国道的道路的中间行驶,斯太尔重型汽车是为了躲避轿车才发生的两车相撞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主要是依据斯太尔重型汽车司机的笔录做出的,记者提到的是否有照片、视频之类的证据?郭利军警官表示:没有,记者拿出一份当时发生交通事故两车相撞的视频资料片段给办公室王主任和郭利军警官看,王主任说:这视频是老百姓家里监控不是交通部门的监控拍摄的,另外离得太远视觉偏差太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郭利军警官也表示:对这样的视频不认可不能作为认定该事故的依据。至于为什么把司机笔录作为证据使用?郭利军警官说:你们找张股长去问吧!次日记者在忻州市交警支队联系到繁峙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处理的张家华股长,张股长表示是因为事故双方提出复议后才撤销的第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第二份事故认定书是忻州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多名专家经过分析做出的,记者提出:如果轿车在道路中间行驶大货车因躲避小车发生相撞,小车被大车从路中间推到下了路基,为何只有大车的刹车痕迹而没有小车被推的轮胎痕迹,从事故照片来看大车的刹车痕迹是否存在刹车跑偏情况?张股长说你们一会问孙科长吧,负责此事故二次认定的忻州市交警支队孙科长这样说道:当时双方提出复议斯太尔汽车一方提供了一份两车相撞的视频资料片段,我们几个专家分析研究后作出的认定,记者让孙科长看了那份被繁峙县交警大队郭利军警官和办公室王主任认同为不可以作为认定事故依据的视频资料,孙科长说;这个资料比我们看的那个清楚,当记者问及这资料是否可以作为事故认定依据,孙科长说:等我们科长回来你问他吧,可是贾科长回来后却说:我不接受你采访,你要采访就得找我们分管领导阎(音)副支队长,只有他同意我们才能接受采访,这是单位的规定,不过贾科长也表示说:我也听说斯太尔汽车车主李金书有个儿子在省交管局。由于阎副支队长外出不在,采访工作只能暂时结束!

  就此事记者向资深的业内人士咨询,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的情况是事故认定第一次认定做出后,就是再申请复议90%以上都会维持第一次认定结果,如果第二次认定和第一次认定结果差别较大,那说明第一次认定有问题,相当于交警事故认定部门在自己打自己的脸,据业内人士介绍:事故责任认定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评断”的方法。对事故责任认定首先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把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相关的因素都找出来,不管这种因素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主观上的还是客观上的,都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判断每一因素与交通事故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各个因素之间的具体联系,然后抓住矛盾,严格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从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存在,违章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综合进行考虑,从而作出准确的责任认定。如果只凭一份司机的笔录作为事故认定的依据,也不排除交警事故认定部门有徇私舞弊的嫌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繁峙县交警大队对于第二份事故认定给出的解释并不能让死者家属认可,死者家属认为事故认定涉嫌徇私舞弊和以权谋私!

  呼格案和聂树斌案让人们警醒,但也因此也推动了司法改革。至于本次调查那么到底是繁峙县交警事故认定出现了问题还是死者家属提出的质疑有了偏差?

  对此事的调查情况我们也将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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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繁峙县交警大队郭利军警官质疑的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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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交警支队第二次事故认定依据视频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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