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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被指虚假招投标
2017-07-03 17:17:16   来源:赤子杂志网   评论:0 点击:

  在吉林桦甸市,本应是政企共赢的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却遭到诸多质疑。  知情人告诉记者,桦甸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在吉林桦甸市,本应是政企共赢的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却遭到诸多质疑。

  知情人告诉记者,桦甸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在招标之前就定好单位的,而桦甸市电子商务县域服务中心是早于项目开始前一年已经建设好的,后通过招标程序,中标后只是挂了个牌子简单装修了一下,就套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350万元。而在该项目其他招标时,一些不具备资质企业却成了该项目的中标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量身定做”招投标

  据资料显示,桦甸市2015年9月10日政府官网对外发布内容为:《桦甸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桦发[2015]9号)要求,建设1处电子商务进农村县域公共服务中心,遴选1户电商企业入驻运营。

  申报条件为:已有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集中仓储用房、有电商从业经历的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具备较强的各类资源整合、落地及对接能力、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和延伸性。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给予全额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其中,运营维护费用不超过50万元。

  2015年9月17日,桦甸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桦甸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县域公共服务中心承建企业及县级运营商遴选的通知”,截止到9月14日,只有桦甸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报,经过专家评审,确定桦甸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为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主体企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通过研究,由该公司具体承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县域公共服务中心,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升级改造,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市政府从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改造装修。

  按理来说,只要不足3家企业报名,就应该重新报名,但为何却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实在令人费解。知情人告诉记者,上述项目申报条件,使这场本应公平竞争的公开遴选,变成了近乎量身定做的内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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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资料显示2014年已经建成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招标迷局

  而在桦甸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整个招标工程中,更是“乱象丛生”,知情人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是政府主导的项目,而某些人为了个人利益,把没有资质的企业安排中标,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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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据资料显示,中标的桦甸市明桦街博奥电子产品经销处注册时间为2015年4月07日,根本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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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销的企业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桦甸市财政局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公告向桦甸市明桦街博奥电子产品经销处拨付118.9462万元,而在专项资金拨付后的2017年2月23日,桦甸市明桦街博奥电子产品经销处做了企业注销,经营企业去向成谜。正如知情人所说:“这家企业就是为专项资金而注册的,专项资金到账后,自然就消失了,明显的就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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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布的申请条件

  2015年11月28日中标的培训机构吉林省长吉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注册成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近三年开展的电商培训情况及相关经验,却神奇的中标。

  在这种种乱象背后,桦甸市商务局、财政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6月22日,记者来到了桦甸市商务局,了解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具体情况,桦甸市商务局吴副局长表示:“局长去外地招商了,分管的副局长也刚出差了,所以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了桦甸市财政局,鞠局长说:“我们这边有规定,记者来采访要先去宣传部,由宣传部安排采访”。

  在宣传部武主任的协调下,因桦甸市负责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都在外地,联系了原商务局局长苏主任(现桦甸市人大副主任)。

  见面后苏主任说道:“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招标工作都是在市里边做的,交给第三方企业去做的招投标”。

  记者问:“桦甸市明桦街博奥电子产品经销处为何不符合招标条件,结果却成了中标企业?而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后却注销了?企业注销主体已经灭失了,商务局如何监管?”

  苏主任说:“招投标这块我可以给你们联系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那个博奥电子产品经销处注销,我确实不知道,那会儿我联系了刘树彬,他正在想办法联系企业负责人,看尽快的有个补救措施,别出现问题以后再找不到人”。

  记者问:“桦甸市电子商务县域服务中心项目中,为何会出现一家企业报名(桦甸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然后直接认定中标单位为桦甸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苏主任回答:“这个事情我们在报商务部审批示范县时就确定了的,在申报材料里面就有,新合作是全程在做这个项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时新合作的物流仓储已比较完善,能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物流那边应该是分三家,新合作、邮政、金牛牧业,具体的王凯局长和分管的局长也不在,文件类的材料得等他们回来后才能看到”。

  记者提议把采访提纲发给宣传部武主任,然后等他们回来按提纲回复单位也可以。

  苏主任说道:“可以,到时候让他们回复到宣传部那边。”

  武主任说道:“让商务局到时候回复文件盖上公章,传真或者拍照片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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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知情人所说:“把已经建成的项目再次通过招标程序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使没有资质的企业中标以获取其中的利益”。

  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虚报或重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如谎报或凭空编制项目,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以国家建设项目的名义骗取财政资金后转作他用;将其他建设项目编造为国家建设项目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或者采用“以旧顶新”、“以虚冒实”等手段,套取上级财政资金;故意夸大项目的规模和效益,骗取财政资金。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虚报支出或事项骗取财政资金。如采取虚增财政支出数、虚报人员数目、多报预算所属单位数目和虚报专门事项等冒领或多领财政资金;虚报政策性事项,多领财政补贴资金;编造特定事项、伪造资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提供虚假的资料,冒领财政资金;通过关联交易骗取财政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补贴、社保资金和专项资金;在符合规定的事项消失后未及时申报且继续领取财政补贴、社保资金和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评价重点是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建设实施情况、项目社会及经济效益等。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将不定期抽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月26日,记者将采访提纲发给了武主任。

  截止记者发稿时,始终未接到桦甸市相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回复。对此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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