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网络舆情 > 正文

污水厂被指向黄河违法排污监管在山西河曲县是否成法外之
2018-02-06 14:13:01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保障依法治国。河曲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没有经过当地水务部门审批,就直接将污水排入黄河。这家被指违法排污的企业,...
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保障依法治国。河曲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没有经过当地水务部门审批,就直接将污水排入黄河。这家被指违法排污的企业,举报到环保局后,执法人员表示不归我们管,那这样的违法排污应该谁管呢?在向河曲县政府进行举报,但是举报多日后,该污水处理厂的水照样排,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看来河曲县政府和环保局对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为是没有任何监管,也没有制止该企业的违法排污。难道在河曲县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没人执行吗,真的是法外之地?

\

2018年2月以题目为《山西河曲县环保局被指为城南污水厂违法排污入黄河保驾护航》进行报道引起社会热议。河曲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自2010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设立在黄河岸边的排污口就一直没有通过水务部门审批,向黄河排污多年,作为属地管理的河曲县环保局、水务局、河曲县政府都不去监管,任由这种违法行为持续多年。2018年2月2日向河曲县政府举报此事,一位接电话的吕姓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并说向政府办公室王主任汇报,但是时至今日城南污水处理厂设在黄河岸边上排污口依旧向外排水。再次和河曲县环保局反馈,是否能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制止。

致电政府办,吕姓工人员表示已向领导汇报,至于王主任怎么处理就不知道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可是河曲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向黄河违法排污问题,让国家的法规显得没有了用武之地,环保局、水务局及政府办都知道这样的违法行为在继续,但是却没有任何部门出面去制止。河曲县多个职能部门的行为,让反映群众提出质疑,对于那些不能依法执法的职能部门,为何只是选择推诿、无语,来抵制国家的法律法规,难道河曲县真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的一块“不法之地”了吗?我们也希望习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也千万不要在河曲县成了一句空话!

此事我社将会持续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河曲县 污水厂 成法

上一篇:山西三晋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
下一篇:《中国经济导报》制虚假新闻 监管处长成大忽悠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