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事故信息:
单位:煤裕口矿机掘三队(简称机三)
事发地点:副井406工作面与运输900大巷交汇处
事发原因:因为出班没赶上人车,与单位人爬运输煤车(简称铁牛车)绞入煤车车轮下造成碾压事故,当事人当场碾压下去两条腿但尚有生命迹象
事发时间:2014年3月21日下午2点到三点之间工人当天上的是早班下午事发时间正好是下班时间
参与井下救援人员:安检站站长王岗,生产矿长荣飞以及当事人同班工人
当事人详细:崔建国 身份证号码140203197310220416
单位人称当事人(外号):二跌蛋
家庭住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河里5栋4单元12号
矿长名叫李连海
救援路线:从事发地点走900大巷到副井乘罐笼上副井进口在井口罐窝停有救护车直接拉走,具体死亡时间是在救援路上
具体名单:安全矿长:剧锦文,大矿长:李连海,生产矿长:荣飞。
第二起事故信息:
事发时间:四月二十三日中午一点.
单位:宏泰公司二项目部十九队。
当事人:李会严 年龄 54岁 死亡同煤医院;
李培兵 年龄 45岁 受伤当天在同煤医院骨科。
一位关注煤炭生产领域多年的资深人士曾经说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矿难瞒报比发生矿难更可怕。首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得不到准确的伤亡统计数据,直接影响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以及有关决策的制定;其次企业为了瞒报事故,很难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无法吸取教训,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往往导致事故的重复发生;第三,不能很好的汲取事故教训,私了只能满足受害职工眼前利益,对其他领导员工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第四是容易产生腐败,由于是私了,产生的赔偿费不能直接进入财务,就需要作假账来过关。
截止记者发稿时,仍有知情人向本网反映称煤峪口矿还涉嫌瞒报多起事故,在此欢迎向本网提供更多新闻线索。
本网将进一步关注此事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