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媒体曾以名为《河北东光:企业渗坑无人监管 环保局脱岗漏岗一盘散沙》的报道,反映了东光县渗坑污染的问题,该渗坑为东金庄村一家无名食品厂在没有任何污水设备的情况下,将污水直接排入企业西侧大坑,而长时间得不到治理,严重威胁着周围居民的饮水安全。
据当地村再次反映,十几天过去了,对于媒体报道的沧州东光渗坑问题,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却未见任何行动,将渗坑治理工作抛之脑后。在如今环保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渗坑污染迟迟得不到解决,职能部门依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已涉嫌渎职、不作为?
早在2013年河北省环保厅对全省11个县、市、区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整治渗坑污染专项行动,确保根除渗坑污染。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也一度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河北省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该方案,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面对当地群众反映的东光县渗坑污染问题和担忧,依据属地管理规定,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又该做出如何处理?针对此情况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