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7日就群众反应,一家名为保定天泽林板业有限公司每天都在黑烟直排。我社工作人员来到位于易县高村经济开发区,在易水河堤坝南侧看到该企业的烟筒正在排放黑烟。随即拨打了易县环境举报热线反映情况,希望环保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查处,但当我社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查询时,易县环保局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却说你们媒体举报,得到宣传部,工作人员不明白是易县宣传部改变了职能了还是环保局在有意对污染举报设置障碍呢?截至发稿也未收到易县环保局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依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第三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虽然《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定到实施为于人民群众环境污染举报提供了便利,其中《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但是易县环保局对于污染举报不光没有回音,还想办法把举报者“推出去”的做法和国家大力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格格不入!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