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南阳市桐柏县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在实施中出现了种种问题 ,存在未招标先建设现象,居然还把垃圾处理场建设在了没有审批的土地上,村民为了阻止在强占的土地上施工,还遭到殴打。
强占土地 农民阻止遭殴打
据桐柏县毛集镇向老庄村张庄组30户村民联名举报称,毛集镇政府在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中强占该村土地。桐柏县人民政府、桐柏县国土资源局、桐柏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文件显示桐柏县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用地的选址位于桐柏县毛集镇向老庄村下石门组,拟用地115.5亩。可是该项目却实际建设在了张庄组上游,离饮用水库直线距离一百多米的张庄组,强占该村一百多亩土地没有任何补偿。
如图:向老庄村张庄组村民提供的11月16日施工现场照片
如图:张庄组村民提供该项目的预审意见,位置显示为:向老庄村下石门组
11月16日政府开始组织施工,施工当天30多位村民为了阻止在强占的土地上施工,遭到十几个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拿着铁锨追打和阻拦(有视频及照片)。为此村民强烈质疑桐柏县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是民生工程还是欺民项目?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强占,为了生存阻止施工也属无奈之举,此事引起了广大村民的强烈不满和社会舆论。
各部门反映无结果 有序上访遭殴打
农民高德芳等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流程上访到北京反映问题,却遭到政府雇佣的数名保安殴打,抢走手机,控制人身自由,其中,高德芳女士被拽着头发打耳光,一行人被强行押到政府指定的大巴车上带回桐柏县。不解决农民提出的合理诉求,却用强制手段来制止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也是在欲盖弥彰,挡住了农民维护合法权益之路,却难挡广大农民的心声。不知道毛集镇对“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这八个字怎么解读?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要求:
一.不管上访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除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
如图:向老庄村张庄组30户村民提供的反映材料签字
未招标先建设涉违规操作
桐柏县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在2017年11月16该县海纳公司就开始建设施工,据招标网上查证后,显示该项目公开招标日期是2017年11月27日,明显晚于开工日期,也就是涉嫌先指定施工单位再进行招投标,违反了 《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如图:招投标网显示此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日期
就桐柏县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出现的问题,本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桐柏县毛集镇政府,接线工作人员回复:“我们这个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是经过省发改委立项批复过的,有国土、林业部门等手续,也是毛集等四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所建设位置不存在任何争议,向老庄村民也向政府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也到现场查看了没有问题,村民涉嫌敲诈,说白了就是想讹钱。由于工期紧,上级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百分之七十,所以就先进行了施工。”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本网将作进一步了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