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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武川县谁家烟囱排黑烟 环保局调查无果
2018-01-19 13:00:46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美丽的内蒙古以蓝天碧草而闻名。武川县一根烟囱排黑烟,给蓝天碧草著称的内蒙古增加了一抹黑色,这排黑烟的烟囱到底是谁家的,在国家大...
  美丽的内蒙古以蓝天碧草而闻名。武川县一根烟囱排黑烟,给蓝天碧草著称的内蒙古增加了一抹黑色,这排黑烟的烟囱到底是谁家的,在国家大力治理环境污染的同时,环保局不知为何一直调查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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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8年1月3日年新年伊始,本社记者在当地环保志愿者的带领下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境内的一家名为锦悦大酒店附近,看到一根烟囱肆无忌惮的吐着黑烟,在烟囱所在位置还有一家无名企业,那这个黑烟囱到底是谁家的?为何如此黑烟直排呢?此举也让附近居民极其反感,并称这种黑烟排放已经影响到他们正常生活及身心健康。并且长此以往也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但面对如此排放黑烟,将此情况反馈到环保局后,武川县环保局一直推诿,至今没调查结果,是谁在排烟污染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谁在排烟,当地的环境监察督管部门为何迟迟不能查处,是推诿渎职还是不作为?其实武川县环保局能否依法执法,反映群众表示他们自己知道!

  此事我们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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