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大同移动分公司和铁塔公司不作为,让我家自留地被冒名顶替租赁十年当事人申诉无门。
本人叫李爱芳,现年46岁
十年的租用费用,我家共获得3万元现金。关于这三万元钱,我家男人是不同意的,但是前任村支书刘广祥等领导一直在轮流“做工作”,占地费用也由最初的几千增加到三万元,碍于情面关系,村里乡亲的没办法一家人被迫答应了占地要求。在这十年之间,我们发现,其他村民的自留地被铁塔占用后,获得的租用费是每年一万,十年共计十万元。
合同到期后,我找到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希望进行新合同的签订,到场后,我才发现,一位自称李喜文的男士已2017年10月16日与铁塔总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这时的我才得知“自家自留地居然被冒名顶替了十年之久”。而这个叫李喜文的男士获得了10万元的租赁费。
合同显示,2017年10月16日,这位叫李喜文的男士拿着2007年由村委会开具的土地租赁合同私自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至于李喜文为何能拿到村里开具的土地证明,现任村委会领导表示,“这是上任领导的事,我们不清楚”。李喜文是谁?他既不是阳和坡村民,为何会有我家土地的租赁合同?十万元租赁费除了自己拿的三万元,剩下7万元又被谁领走了?我一头雾水。
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我和朋友多次前往马军营乡政府、移动公司和铁塔公司就虚假合同涉嫌诈骗租赁款一事进行沟通,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两家公司在来回“踢皮球”,铁塔公司他们给出的回复是:“十年前还没有现在的铁塔公司,现在的铁塔领导管不了以前的事,只能按照以前合同续签,想换人重新签合同,除非移动公司给出具证明;移动公司给出的回复是:“现任领导也不是十年前的领导,无法对过去的合同做出改变”。移动公司接待我们一位负责人告诉我,当年移动公司和李喜文签合同是因为合同有村委会的公章就同意签约。而前任村书记刘广祥因何缘由为李喜文盖章签字,那就得去找刘广祥。
李喜文和阳合坡村委会与2007年就位于阳和坡村高速公路东南,防洪坝西南,土马路西北处的土地签订了20年的合同,既然是租赁,那么这20年给阳合坡村委会的租赁费是多少钱呢?
为了证明地是我家的,阳合坡现任村书记戎强给出具了土地证明,并盖有阳和坡村委会公章,证明这块自留地属于我家的。至于李喜文租赁土地10年,村委会集体账户没有收到一分钱也给出具了证明,从2007年-2008年村集体账上分文未有。到此,这场乌龙闹剧水落石出了,李喜文手中拿的土地租赁合同就是假的,目的就是和前任村书记刘广祥等人为了骗取移动公司铁塔占用款。
事情基本明了,又有了新的土地证明,我信心满满的去铁塔公司要求解决这一事情,但是铁塔公司表示,合同是以前移动公司签的,坚持要移动公司出具证明,明确指明该合同的合法签订人是谁即可。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移动公司表示无法做出证明。
针对土地被冒名顶替之事,我朋友多次建议移动公司和铁塔公司将当事人双方同时约谈,谁能证明土地的所有权就和谁签合同,但是移动公司和铁塔公司均不作为,采取了“拖”字诀,一直未作出有效措施。截止,2017年10月16日合同到期后,半年多来,铁塔公司仍在非法占用和使用阳和坡村民李爱芳家的自留地。李喜文背后到底有什么背景,伪造虚假合同骗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10万元占地款,作为国企的移动公司和铁塔公司竟然会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