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亩国有林地用作商业,手续是否齐全?
在定边县白泥井镇二道梁村,记者找到珈伟光伏发电所在地,发电板已经基本安装完毕办公建筑也已封顶。据当地村民讲,施工已经进行了近三个月。
定边县林业局副局长王巨峰(兼长城林场场长)告诉记者,珈伟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属长城林场宜林地930亩,与林场签有土地使用协议,且手续完善,否则不会让他们动工。当记者要求查看审批手续时,王局长称相关手续在资源股股长贺建宏那里。贺股长在电话中坦称,该项目所有手续齐全,但因下乡扶贫无法提供。通过各种努力,记者终于在综合办公室看到了所谓的“手续”。这是定边县林业局上报榆林市林业局的一份名为《关于呈报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定边珈伟30Mp光伏发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请示》的手续。仅凭一纸请示文件就可以开工建设并占用林地930亩,作为主管部门难道连最基本的用地常识也不明白吗?
扯虎皮拉大旗,能否掩盖违法事实?
随着调查的深入,王局长再也拿不出有力证据,随之转口称“我们是申报单位,至于有没有批准就不太清楚,项目是县政府焦利民县长签字允许开工的。”
记者在榆林市林业局资源科了解到,定边县珈伟光伏发电项目只提供了评审项目手续。科室负责人称,如此大面积的林地使用,榆林市林业局是无权批准的,还需要上报陕西省林业厅,但目前还未收到批复文件。
定边县林业局各部门领导声称的合法项目,难道就是一份还未批准的呈报文件和所谓的县长签字吗?这让记者感到有些“扯虎皮拉大旗”的味道,作为主管部门,定边县林业局将此作为纵容犯罪的依据,又能否掩盖住违法事实?
森林公安面对毁林案件为何举步维艰?
定边县森林派出所封所长表示:“该项目手续齐全,有定边县林业局红头文件并且焦利民县长也同意开工,至于市上有没有批我也不知道。因为派出所属于林业局下属单位,县林业局把红头文件交到我这,而且孙局长这说焦县长也已经签字同意建设了,不让我们干涉,我就再也没管也管不了那个事情,如果有责任也只能焦县长来承担。”
榆林市森林公安局汤局长称:“定边县共有14家光伏发电企业,但至今手续都不完善。市局会接受你们反映的内容,并安排给县派出所具体执行,但因为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我们执法存在很大难度。”
据知情人透露,定边珈伟光伏项目只有专家评审文件,属于技术程序,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定边县为光伏发电项目一路开绿灯,导致频频爆发的毁林行为让这片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接壤地带不堪重负。政府部门明知不能为而为之,不惜挑战法律的底线,是否与产业后期带来的暴利有关?本报将继续关注!
延伸:
目前,对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改作他用的违法行为,修改后的《刑法》没有设定相应的罪名,又无法比照其他罪名追究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并改作他用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因此,修正案草案在《刑法》第342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管理法规,开垦林地,非法占用林地并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严重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